为加强我区食品安全工作,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和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年初工作安排,区人大常委会将于7月上旬组织部分市、区人大代表代表对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在我区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为搞好本次执法检查,推动相关工作开展,制定如下方案:
一、执法检查时间
定于7月上旬X日上午。
二、执法检查内容
《食品安全法》在我区贯彻实施情况。重点检查:1、食品安全领导、监管体制和机制建立及运行情况,监管部门机构和队伍建设情况。2、食品安全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监管情况。对小餐饮、小作坊、小摊贩整治,对非法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制售使用“地沟油”和“瘦肉精”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对制售食品的“黑作坊”、“ 黑窝点”、“黑工厂”取缔情况。 3、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情况。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的情况;推进食品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情况。4、依法开展食品安全源头治理情况。
三、执法检查人员
部分市、区人大代表,共计10人左右。
四、执法检查方式
1、7月3日:由市场监督管理局解读《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
2、7月X日:执法检查。
①现场查看《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分别检查市场、相关学校食堂、饭店、政府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金开源养殖公司等相关种养殖企业;
②检查相关资料(监管相关制度规定、索票索证情况、接访记录、采取措施、居民满意程度等);
③听取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④人大代表及居民代表评议,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五、执法检查要求
1、 相关代表要按时参加此次活动,认真察看相关工作要
认真听取工作汇报,在座谈中踊跃发言,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
2、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汇报及相关准备工作。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材料7月2日前将电子版报到人大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