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府县长办公会议制度
县长办公会议的议题由县长、副县长提出,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征集,报县长审定。提请讨论的议题,副县长需事先调查研究和论证,在会前做好协调工作,形成比较成熟的意见;对分歧较大又没有协调好的议题不提交会议讨论。县长办公会议议题材料分别提前2天送与会人员。
县长办公会议需作出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县政府办公室起草,由县长或常务副县长签发。
一、**人民政府县长办公会议由县长、副县长、县长助理及县政府办公室主任组成,由县长召集和主持,依法决策涉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会议主要任务是:
(一)研究审议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县级财政预算;
(二)研究审议需要向市政府请示、报告或者向县委、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和向县政协通报的重要事项;讨论和通过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定的议案和提请县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草案;讨论并审议县政府行政措施草案;
(三)讨论制定县政府工作计划和事关全局的重大事项以及根据有关规定需要由县政府县长办公会议决定的事项;
(四)研究决定需要县政府统筹协调的重要工作或重大活动;
(五)讨论决定县政府向市政府所属委、办、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洽商的涉及全县的重要事项;
(六)研究处理县政府日常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七)分析形势,通报情况,部署工作等。
县政府县长办公会议一般每星期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和县政府法制 ……此处隐藏967个字……。
(四)汇报单位以演示文稿形式汇报的,要提前向县政府办公室秘书科说明,并在会前30分钟到会场提前演示效果。
二、材料审签
县政府办公室秘书科工作人员将主责单位报送的材料挂《来安县人民政府县长办公会议议题批办单》,由县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签署意见后,呈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常务副县长、县长审定。
三、会议通知
会议确定后由县政府办公室下发会议通知,通知内容包括会议时间、会议地点、议题内容、汇报单位及列席单位。
四、会议服务
(一)县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提前20分钟到达会场,发放会议材料并做好会前有关准备工作。
(二)第一项议题参会人员提前入座,其他议题参会人员在候会室候会。在前一项议题结束时,由县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组织下一议题参会人员入座。
(三)会议期间,办会人员负责记录会议讨论情况,并负责会场的内外联系,办理领导临时交办事项。
五、会议纪要撰写、发放、材料存档
(一)县政府办公室秘书科负责整理撰写会议纪要,校对后呈送主管副主任、主任、常务副县长审核,最后由县长签发。会议纪要的起草工作原则上要在会后3日内完成,在10个工作日内下发。
(二)会议如讨论通过某项议题,决定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时,有关部门要及时将会议讨论修改后的代拟稿报送县政府办公室秘书科,由相关工作人员做发文准备。
(三)会议纪要发放范围:县委常委,县人大,县政协,县长、副县长、县长助理,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有关市属垂直部门,议题相关单位。
(四)会议结束后,会议材料及时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