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落实“三节”期间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小结
根据自治区纪委办公厅《关于切实抓好中秋、国庆、古尔邦节期间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校纪检委(监察室)高度重视,马上转发给各单位(新大纪字[2014]9号)组织宣传学习,并要求在本单位范围内认真组织贯彻落实,开展自查清查,并于9月10前将中秋节期间自查清查情况以书面形式向纪委(监察室)报告,“三节”期间开展作风建设监督检查的综合情况于10月8日前上报。设立举报电话,注重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向全校师生释放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
通过自查,各单位首先都认真学习了文件精神,大家对中央、自治区的政策措施都坚决支持。通过各单位自查,在中秋节期间未发现任何违规、违纪情况。校纪检委(监察室)也未接到任何相关情况的举报。大家表示要严格遵守自治区纪委要求落实好在国庆节、古尔邦节期间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坚决杜绝“四风”问题的发生。
校纪检委转发自治区纪委办公厅《关于下发<自治区纪委中秋国庆古尔邦节期间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方案>》(新大纪字[2014]10号),要求各单位严格落实,并表示校纪检委将抽调纪检、财务、审计等有关人员,对各单位落实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大学纪检委(监察室)
201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