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评估总结和应急预案管理总结
关于**州二〇一四年度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评估总结和应急预案管理总结的工作报告
根据省安监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总结评估工作制度的通知》(云安监管 [2014]196号)和《关于报送2014年度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评估总结的通知》的规定和要求,现将我州2014年度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评估总结和应急预案管理总结工作报告如下,
请审阅。
一、2014年度安全生产基本情况
2014年,省政府分解下达我州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数为197人。截至2014年12月31日,我州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395起,死亡161人,受伤446人,经济损失1726.44万元,实现了省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任务。其中:道路交通事故299起,死亡117人,受伤437人,经济损失380.54万元;工矿商贸企业事故15起,死亡21人,受伤15人,经济损失399万元;煤矿企业事故18起,死亡17人,受伤0人,经济损失712万元;火灾事故62起,死亡4人,受伤3人,经济损失234.8万元。
二、2014年度应急管理和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认清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我州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2014年,我州各级政府部门和主要领导,特别是各级安监部门,切实把加强应急管理和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作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 ……此处隐藏6929个字…… 生产经营单位所属各级单位都应当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制定应急预案和有关作业岗位的应急措施。生产经营单位所属单位和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经上一级管理单位审查。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营、储运单位的应急预案,以及生产经营单位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应急预案,应当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报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生产经营单位涉及辐射、城市公用事业、道路交通、火灾、铁路、民航、水上交通、渔业船舶水上安全以及特种设备、电网安全等事故的应急预案,依据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备案,并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抄报安全监管部门。
第六条 应急预案制定单位应当对与实施应急预案有关的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使其熟悉相关的职责、程序,对本单位其他人员和相关群众进行培训和宣传教育,使其掌握事故发生后应当采取的自救和救援行动;生产经营单位还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岗位应急措施的培训;应急预案所涉及的有关单位对应急预案中明确的与其相关的职责应当组织落实。
第七条 应急预案在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适用范围、条件,有关应急资源情况,以及与相关预案的衔接关系等发生变化时,或发现存在问题时,应当及时修订。
第八条 应急预案的演练与实施。州、县人民政府应根据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重点领域的具体情况和需要,组织开展应急预案的演练;高危行业、人员密集场所等生产经营单位,每年应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各自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开展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演练工作。
一旦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或其他突发事件,应按照“分级、属地”的原则,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规范、迅速、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各种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