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和传染病防治工作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学校食品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严防学校食品卫生和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保障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和传染病防治工作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根据县教育局、县卫生局联发的《**县教育局、县卫生局关于印发**县2014-2014学年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和传染病防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剑教发【2014】65号)的要求,县教育局、县卫生监督所组成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和传染病防治专项整治检查组,于2014年10月30日至11月11日历时10天,对县直属学校、各乡镇初级中学、中心完小、半寄宿制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管理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组织形式
这次专项整治工作严格按照《**县2014-2014学年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和传染病防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在各学校及时开展了自检自查的基础上,由卫生监督所4人教育局1人组成5人联合督查组开展督查。检查按《方案》逐项进行现场检查后,召开由各乡中心校校长、学校校长、总务主任和食堂从业人员参加的整改会议,针对食堂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的整改意见,并限期予以改正,对存在问题较严重的食堂予以行政处罚,对问题相当严重的坚决予以停业,待验收合格后方可重新开业。同时在会议上对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下发了《**县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管理制度》牌按要求上墙,并和学校、食堂直接责任人签订《**县学 ……此处隐藏10184个字…….)会议上的讲话
三、进一步强化督查与责任追究,保证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和传染病防制工作落到实处。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督导机构要将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和传染病防治工作的有关职责落实情况,纳入对中小学的综合评价体系之中,并根据工作要求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县级卫生、教育行政部门每学期至少安排一至两次专项检查,相关部门管理人员要经常深入学校(包括教学点)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与传染病防制工作进行巡查,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跟踪督改。每个学校每学期至少接受一次巡查(包括专项检查或督导检查)。学校要开展经常性的自查,要根据有关卫生标准加强对食堂、校园商店、教学场所、宿舍及其他生活设施的检查,要加强对食品及原料采购、贮存、加工、销售等重点环节的检查,以便及早发现问题,把不安全因素消失在萌芽状态。各地专项检查或督导检查的结果要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予以公布。
各地各校要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不力,玩忽职守者要予以通报批评。对食品卫生安全与传染病预防措施落实不力,导致学校发生传染病流行或食物中毒事件,以及在发生传染病流行或食物中毒事件后不及时报告或隐瞒不报的,要依法查处直接责任人,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切不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最后不了了之。要通过落实责任,严明纪律,加强督查,严格奖惩,真正把学校卫生安全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为全体学生营造一个文明卫生整洁的校园环境,使他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得到切实的保证。
同志们,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和传染病防治工作责任重大,我们一定要以对学生、对事业、对社会高度负责的精神,通过卓有成效的工作,不断提高学校卫生工作水平,为实现学校安全、教学安定、社会稳定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