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2014年上半年统计局纪检监察工作总结
2014上半年,我局纪检监察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坚持反腐倡廉方针,抓好“四个突出”,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纪律的严肃性,保持党的纯洁性,为统计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为固始争当“三个前锋”提供了有力的纪律保障。
一、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
今年上半年,我局进一步加强了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在年初制定了纪检监察工作计划,把纪检监察工作纳入全局工作的总体规划之中,坚持与统计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做到了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确立了纪检监察工作的目标,认真组织学习县委书记焦豫汝和纪委书记叶金广在县十一届纪委二次全会上的讲话,进一步提高了党员干部对纪检监察工作的认识,大家均感到,搞好反腐倡廉无法回避的任务,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重,推动反腐倡廉建设持续深入,科学发展。进一步明确了责任,与省统计局签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与市统计局签订了《政风行风建设责任书》,制定了县统计局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明确了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责任。局长(支部书记)是局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一岗双责”的职责,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给予认真的处理和解决。明确了科级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责任,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党政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2月,我局参加省统计 ……此处隐藏14246个字……增强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动性。带头督查,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三)继续巩固“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和“遵章守纪、廉洁司法”主题教育”的成果,加大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力度。“七一”准备表障一批廉政模范典型,加大“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宣传的力度,扩大党风廉政教育的幅盖面,促使干警始终处于“自省、自重、自警、自励”的良好状态,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四)继续贯彻、执行《法官法》的“十三个不得有”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四项制度”。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作用,在监督和查处上下大力气,对审判人员在审判等工作中以权谋私、钱权交易、贪赃枉法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养奸。对查实的违法违纪的人和事,坚决依照“四项制度”的规定给予处理,决不“失之于宽、失之于软”。
(五)继续抓好信访稳定工作。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信访受理制度,规范信访接待秩序,规范重复信访处理方法,规范信访核查程序。研究探索处理信访问题的新路子,切实巩固信访工作成果。
(六)继续抓好司法行为规范建设。重点抓住以下几个焦点问题:《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的落实;《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的落实;《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的落实;《县法院工作人员行为规范若干规定》的落实。解决好审判一线办案人员、执行人员、“窗口部门”的服务态度问题。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工作的“教育、监督、查处、保护”四项职能,积极探索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发生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加强调查研究,深化改革和制度创新,依靠制度抓管理、依靠制度抓监督,依靠制度促工作,开创我院纪检监察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