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市教育局2014年招生执法监察工作总结
**市教育局2014年招生执法监察工作总结
**市教育局
****年招生执法监察工作总结
省教育厅监察室:
****年,**市招生执法监察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监察工作的暂行规定》和《关
于进一步搞好招生执法监察的通知》,坚持依法治考,从严治考的方针,不断健全完善对招生考试各环节的监督制约机制,规范招生执法监察工作,加大对各类违纪行为的处罚力度,严肃了考风考纪,维护了招生工作的公正性和良好声誉,保证了招生工作的健康开展和顺利进行。为加强高招执法监察工作,市教育局、市监察局在原有各项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又联合下发了《**市教育局**市监察局关于做好****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执法监察的通知》,通知对****年普通高校招生执法监察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进一步加强了高招的执法监察工作。现将我局****以来招生执法执纪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支持,组织健全有力
局党委坚持把招生考试执法执纪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在年初召开的招生考试工作会议,统筹安排,认真部署全年的招生考试执法执纪工作,明确工作目标,提出具体要求,并把每项工作落实到各有关科室。为了确保招生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执法执纪责任目标的顺利完成,成立了招生考试执法 ……此处隐藏11443个字……行。
三、以人为本,提高服务招生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各地教育监察部门要坚持以考生为本、不断增强服务招生工作的意识,提高为考生服务的水平。既要会同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做好政策宣传、政策咨询和政策解读工作,还要利用典型案例加强招生预警宣传、防范中介招生诈骗行为。要加强与招生考试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努力做到及时发现隐患,有效纠正过错,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要督促和配合招生考试管理部门、高校建立健全责任明晰、快速处理的工作制度和机制,及时妥善处理群众投诉举报反映的问题,真正做到“有诉必应、有错必纠、有责必问、有案必查”,及时化解社会矛盾,营造良好的招生工作环境。
四、严肃纪律,坚决查处各类招生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各地教育监察部门要会同招生考试管理部门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重点查处高校擅自超计划招生,违规承诺乱招生,混淆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全日制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进行欺诈招生,以及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乱收费行为。加大对新生入学复查及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招生考试中发现的各类违规违纪行为,要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坚决查处,严肃处理。对违规招生的高校,不仅要严肃处理直接责任人,还要追究高校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对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的,除追究有关部门的责任外,还要追究监察部门的责任。
五、加强联系,坚持招生执法监察工作报告制度。各地教育监察部门和部属高校要及时将本地区(学校)的重大招生工作事项、发生的重要案件等及时上报驻部监察局。要认真总结招生执法监察工作,并于招生录取工作结束后向驻部监察局报送本地区(学校)工作情况。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二日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