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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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市商务局2020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委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市商务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批示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全市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和“七五普法”工作要求,统筹疫情防控和社会经济发展各项工作,商务法治工作在新的起点上取得了新的突破,为全市商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一、加强组织保障,全面压实法治建设工作责任
(一)坚持集体学法。开展4次党组(中心组)集中学法活动,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讲话精神、《宪法》《民法典》等重点法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宗教事务条例》等新设立法律法规以及《湖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宜昌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新设立法规,筑牢党组学法用法尊法守法的组织基础。
(二)健全组织领导。根据领导分工调整的实际情况,重新设立市商务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刘祯华同志担任组长、其他党组领导担任副组长、其他县级领导、各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领导小组,形成统一领导、分工协作的法治工作格局。落实经费保障,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购买普法、党内法规制度书籍及开展法治建设活动,保证法治建设工作稳步推进。 ……此处隐藏2150个字……合法性审查。定期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清理工作,推动法律制度有效实施。加强内部制度建设,建立《市商务局党组制度》《市商务局党组关于“三重一大”决策实施意见》《市商务局合同签订管理制度》,修订《市商务局经费支出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市商务局采购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等各项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
(三)强化内部监督和专门监督。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实行集体决策,邀请纪检监察组参与市商务局党组会研究决策,确保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安排专人担任机关纪委书记一职,完善内部监督。机关纪委牵头组织各科室建立重点岗位风险点清单和防范措施,有针对性开展提前监督和预防。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每年议案、提案办结率、满意率均达到100%。
(四)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主动在重大行政制度、行政决策过程中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近年来,先后在《宜昌市城区菜市场管理办法》、宜昌市商务发展“十四五”规划等重大规划、文件制定中公开征求社会工作意见。同时,还针对加油站审批、外经贸项目资金安排、社会捐赠物资分配、政府采购招标等公众关心的内容主动对外公示,促进公众知晓和参与。今年以来,在市商务局官网面向社会公众发布各类公示公告45条。主动在官方网站和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机构职能、商务工作、“三公”经费等政务信息,确保各项工作在“阳光”下开展。
(五)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聘请原兴山县法院法官王义君同志为市商务局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为全局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重要合同协议审核把关提供法律服务80余次。聘请专业律师机构帮助市商务局通过法律手段解决原局属宜昌国际经贸开发公司的历史遗留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