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501158636”为你整理了这篇2020年度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行政执法工作总结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一、主要开展的工作
(一)开展日常执法巡查工作
2020年1-12月,我局执法工作人员共出动日常巡查340多人次,夜间执法巡查5次,例如5月4日晚,大洲镇资规所在巡查时发现大洲镇有人涉嫌非法开采矿产资源,接到消息后,我局立即组织力量赴现场处置,成功制止一起违法行为,并连续作战,当场扣押车辆,连夜对相关人员展开调查取证,切实抓好自然资源执法巡查工作。
(二)自然资源领域违法案件查处
通过日常巡查、卫片执法检查、扫黑除恶线索举报等途径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发现和制止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行为42起,把违法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截至2020年12月31日依法查处各类自然资源领域违法案件31起,其中非立案查处5起,已立案查处非法占地、破坏农用地、采矿、挖砂等案件共26起,26起案件中下达行政处罚16起,罚没款总额127.61万元,移送公安4起,案件正在审理5起,中止案件1起。违法案件依法查处率达到100%,举报线索查处率达到100%。
(三)2020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卫片执法检查工作
2020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卫片共计下发图斑152宗,监测面积2438.1亩,耕地面积645.4亩,基本农田面积360.46亩。经套合数据后,确认违法用地6宗,监测面积17.1亩,耕地面积7.71亩,基本农田面积3.49亩,目前已整改到位4宗。
(四)实行部门模块化改革“一件事”
今年开展部门模块化改革后,我局牵头负责矿产资源问题整治“一件事”模块化管理,与相关部门和乡镇开展联动,在2020年度共开展18起矿产资源问题案件的查处,并把问题快速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存在问题
(一)基层队伍执法人员少,业务能力不够强
2020年3月份我局执法线虽然进行了机构改革,但还是受人员编制少、执法装备薄弱、经费保障不足等问题的制约,且因基层所执法人员缺乏执法专业知识,查办违法案件能力不强,从而造成执法力量薄弱,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执法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二)执法手段单一,联动执法不畅
现行的法律赋予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执法权利和手段十分有限,没有赋予切实可行的强制执行权。如违法当事人不配合、规避或者故意阻扰调查工作,必然给案件的查处执行带来困难;又如违法占地建设行为在下发停建通知书后继续抢建,需经过依法查处、申请执行程序,届时违法建筑已竣工使用,给执行增加难度。再如矿产资源违法行为,违法当事人采取夜间盗采,提高了执法动态巡查工作难度,即使夜间巡查发现了,违法当事人及相关人员逃离现场,也给调查取证增加了困难;虽有联动执法机制,但还是要通过多方协调组织,失去了制止处置违法行为的快速性和机动性,仍然是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单打独斗的局面,“执法难、难执法、法难执”的困扰依旧存在。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一)常态化推动“扫黑除恶”专项工作
结合区政府“十大专项行动”、“树正气打歪风”专项行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日常执法、群众举报等,在自然资源领域深入开展涉黑涉恶违法行为线索排查和查处工作。强化执法力度,落实组织保障、完善综合治理,加快线索排查核查移送,提升联合执法和查处效率,以高压态势推进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并建立自然资源行业监管相关长效机制。
(二)部署2021年季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工作
根据上级工作安排,部署落实相关工作,通过下发交办单、移送、完善用地手续、立案查处等工作手段,分类处置各类违法图斑,特别是涉及耕地(永久基本农田)的,应严查尽查,防止不良风气蔓延,及时开展卫片执法的核查及上报,保质保量完成问题图斑的整改和违法用地的查处工作。
(三)继续完成自然资源领域违法案件查处工作
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强化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对非法取砂采矿、非法占地、破坏农用地等案件,2021年我局将继续积极与公安部门、检察院、乡镇人民政府等相关部门合作,开展联合执法,提高执法效率。
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衢江分局
2021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