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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队“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

时间:2023-06-20 00:10:39
大队“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全文共1474字)

6月份以来,九大队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省安委办《关于印发<2020年安徽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江淮行”活动方案>的通知》及南戒通〔2020〕28号文件工作部署,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小结如下:

一、 高度重视,强化责任。

6月1日,大队召开支委会。成立了开展 “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紧紧围绕活动主题,精心组织安排各项活动。大队围绕本单位安全工作实际,强化底线思维,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落实治本安全观。进一步明确大队主管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持续推动安全教育深化,提升安全素养,树牢安全理念,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二、全面宣传,提高认识。

大队利用月度工作例会,对民警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月动员,以会代训,认真组织学习《安全生产法》、《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司法行政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突出以“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的活动主题,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安全知识,树立安全理念,积极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通过宣传使民警职工及租赁经营人员增强安全生产意识,提高维护生产安全的自觉性;活动期间大队领导与民警职工租赁户相关人员普遍谈话一次,通过谈心谈话活动宣传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发展意识,督查规范安全措施行为。

三、多措并举,重点突出。大队根据资源分类和特点,重点做好用电、防火、防汛、交通安全等方面工作

1、强化安全用电。一是加强对专业电工人员进行纪律教育,增强安全供电意识;二是大队领导经常带领相关人员进行安全自查,及时更换老化电线及零配件,对供用电线路、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修更换红旗圩小圩拐泵站变压器电缆线,拆迁了泵站电房的附属危房。丹山、凤凰山资源管理区对线路下面的高干树枝进行了清理;三是签订安全用电协议,定期对租赁户安全用电情况进行督查,发现隐患立即责成整改,确保电力设施安全正常运行。

2.巩固消防基础。一是管好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防火器材用油存放仓库,由两名职工轮流值班管理。二是按标准配备民警办公区及租赁生产场所灭火器等消防器材设施,对灭火器材进行了检修保养,换油调试,确保正常使用。三是组织了一次消防安全应急演练,通过演练熟悉器材使用方法,进一步提高了应急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四是派员参加了戒毒所举办的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全面提升了资源管理经营安全的监管水平。

3.抓好防汛工作。一是抓安全度汛。红旗圩是防汛工作的重要部位,提前谋划防汛抗灾工作,完善应急预案。切实加大对圩堤的检查力度,做好防大汛、抗大灾的准备、坝埂除草清杂工作;对排灌站水泵设备进行维修调试,清理充实防汛物资;做到联动、联治,全面登记圩内人员信息,积极主动联系沈村社区搞好联防工作,做好红旗圩圩埂巡查工作,与租赁经营生产人员加强联合巡堤,发现消除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加大红旗圩周边生态保护力度,防止大坝水土流失。三是密切注视防汛水情,在小圩拐安装了水位监测监控设施,值班民警每天巡查报告水位变化情况,目前,红旗圩外河水位11.4米以下,未达警戒水位;丹山庙冲水库、凤凰山南大冲水库、星山新六号塘等重点水库值班人员要观察雨情水位,疏通溢洪道;在做好防汛溢洪工作的同时,提醒租赁户注意蓄水抗旱,保障生产、生活用水,避免水旱灾害损失。

4.抓牢山林防火。高温晴天大队注意山林防火积极配合地方政府防火部门检查指导森林防火工作,教育引导民警职工时刻紧绷防火这根弦,切实增强做好防火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坚持日常巡逻,凤凰山管理区每天有一名民警和一名大队灭火队员进行值班巡逻,管控火源,杜绝火种上山,严格落实内看外守,值班报告制度。

5.保障安全行驶。对警务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做到车辆按照规定随时安全驾驶;对警车保养,按要求进行年检,随时保持良好状况;对自驾车主或骑行的值班巡查人员进行安全提醒,要求注意路况和天气情况,遵守交通规则,严禁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以及超速行驶等违法违规情况,做到安全行驶,平安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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