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课程学习和自身工作实际,谈谈什么是校园安全事故以及学校应如何应对校园安全事故。 答:1..学校安全事故是指学生在校学习、生活、活动期间,其人身受到侵犯或者意外伤害,导致伤、残、死或其他无形损害的事件。它既属于一般人身损害的范畴,但又不同于社会上发生的人身损害。学校安全事故具有自己的特点:一是损害的主体是特定的,受害主体只能是在学校学习、生活的学生,包括公立、私立学校中走读制和寄宿制的学生。二是损害地点是特定的,学生损害的地点必须是在学校园内及学校组织校外活动的特定场所。三是损害时间是特定的,学生受损害是发生在学生在校学习、生活期间,学生离开学校时的非学习、生活期间除外。
2.安全事故有自身的特点和形式:有的是学生活动不慎带来的意外伤害,还有极个别学生的有意伤害,还有校园设施不符合标准所带来的伤害,还有教师的原因,社会的原因,有的是食品安全的问题等,偶发性强, 有的还是不可预见的。针对学校安全事故的特点我觉得应对学校安全事故,一是思想上要高度重视,不能有任何轻视或侥幸心理 。要加大宣传力度,让老师,学生,家长,社会各个方面齐抓共管。增强学生的防患意识。2对校园中的安全隐患,领导要亲自负责,建全责任制,提前预防,加强检查力度。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一定要立即进处置,不能有任何的侥幸心理存在。3.加教师要进行法制教育,规范教育教学的教育,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要动员所有教师全员参与,发现问题立即整改。4,要加强对学校食堂和小卖部的检查,杜绝食品安全事故的出现。建立食堂食品留存制度,动员教 ……此处隐藏12319个字……名溺水者分别为一年级、二年级、三年级的在读学生。
2014年1月11日下午5;30分,湖北省某乡发生一起4小孩落水死亡3人的惨事。事故发生时,现场无防护网,无警示标语,无警示牌,特别是通往池底的两跑石梯上面没有门上锁,也没有封堵,致使不到11岁的小孩下到冰面滑冰玩耍而落水溺亡。
2014年3月9日18时许,5名小学生在山西省河津市僧楼镇北王堡村农田一蓄水池涉水时,发生意外溺水身亡。经全力打捞搜寻,截至当日20时20分,5名小学生尸体被全部打捞出水。经查,事件发生的原因是,这几名学生周六节假日结伴到蓄水池边玩耍,意外溺水。
2014年4月28日下午,湘乡市育塅乡发生一起四名小学生意外溺亡事故。据通报,28日下午,湘乡市育塅乡大桥学校三名五年级女生和一名四年级女生参加完期中考试放学回家后,一起外出游玩。在下午三点半左右,四名女生私自到湘乡市石狮江流域育塅乡松岳村地段下河游泳,不幸意外溺水身亡。
2014年3月13日,思茅区某镇村小学的部分学生,晚饭后在学校操场边玩耍,有学生来到桐子果树下,捡到落在地面的桐子果,剥开后吃果仁,先后有47名学生捡吃了桐子果,数量3至10粒不等,晚上9点左右,有学生出现恶心、呕吐、头晕的症状,经老师询问,有同学说是吃了地上捡的桐子果,随后凡吃了桐子果的同学纷纷出现相同的症状。后经调查证实这是一起误食桐子果所导致的中毒事件,共导致47人中毒,无死亡。
火天中心小学印发
2014-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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