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期末总结会发言稿
尊敬的各位老师:
大家好!
在炎热的今天我们聚集一起,共同回顾和感怀即将过去的充实而忙碌的一学期,欣喜地回眸留下我们深深足迹的一学期。过去的一学期,在我们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下,我们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学校的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一学期来我们老师们团结互助,努力学习,努力工作,奋勇拼搏,敢为人先。同学在成长,我们的老师在成功,我为大家感到高兴,学校为你们感到骄傲。在这里我代表分管工作领导向大家表示敬意!同时也感谢分管领导的支持,也感谢领导对我的信任与帮助。今天主要梳理分管工作的流程,有不当之处请大家批评指正。
德育:组织责任教育知礼明责勇于担当争做文明滨海人--开学典礼;各班围绕责任教育开展特色升旗活动;每月第一周的行为规范养成训练周监督检查工作;绿色环保--收旧利废活动;组织春芽书社、棋社、联社招生及听课;书法期中期末验收工作;组织2-5年级劳动实践;组织学生校级、区级、市级文艺展演;三好学生和三好班集体评选活动;组织市区级德育评优评选活动及材料上报工作;组织教师书法培训;组织教师、春芽书社学员、中心庄村的书法爱好者与塘沽书法家协会的书法家们举行了一场主题为“看今昔巨变,赞家乡辉煌”老少同书文明联的活动;组织教师、学生、家长的“赞家乡新变化”的主题征联比赛活动;开展“歌唱祖国歌唱党,快乐童年大家唱”的班级合唱比赛;“祖国发展我成长,快乐童年绘蓝图” 绘画比赛活动;组织学生去大棚“体验家乡的劳动生活”;我入队我光荣 ……此处隐藏7543个字……三)2014年12月14日14时许,受害人林某某接到一电话号码为0877—2691087的电话,对方自称是云南省玉溪市公安局禁毒大队民警胡本通,在准确确认林某某身份证号码后,告诉林某某,以其身份证办理的光大银行卡内出现300万元毒资,玉溪市公安局正在调查,并要求林某某将其农行卡内的钱转入一卡号为6228480120142711317的账户内,林某某随即将160000元人民币转入对方指定的账户内,后发现被骗。
二、作案手段
(一)犯罪分子是利用网络,通过一种转换器,将自己的电话号码伪装成某公安局或某银行的办公电话,以此骗取群众信任,进行诈骗。即使受害人通过“114”查证,电话号码也会准确无误。
(二)犯罪分子均冒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特殊身份,能准确说出受
害者身份证号码,以办理案件为由,利用受害人急切以示清白保全财产的心理,取得受害者信任。
(三)犯罪分子作案时间一般选择在15时至16时之间,恰逢银行下班时间,即使受害者转款后发现被骗,也很难通过银行及时冻结对方账户挽回损失。
(四)犯罪分子使用的银行账户均在省外,案发地公安机关不易向其开户银行调取相关证据。
(五)犯罪分子在作案得手后,会立即将钱款进行转移,且转入帐户的开户地与取款地不在同一省市,借此以增加公安机关的侦查难度。
总而言之,我们的工作目标是“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
群众满意”,为大家创造一个安宁、和谐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2014年,我们将一如既往、立足岗位作好本质工作,让领导
放心、让群众满意,我的发言到此结束。
谢谢大家!(起立、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