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家长:
为保障每一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顺利入学,请贵家长了解以下资助政策:
一、学前教育政府资助
资助对象主要是指在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接受学前教育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标准每人每学期500元。
二、义务教育生活补助
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用于资助该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学期500元,初中生每生每学期625元,我县建档立卡和低保家庭小学生每生每学期750元,初中生每生每学期1000元。
三、普通高中免学费及国家助学金
1.免除学杂费。全面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学杂费。免学杂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800元。民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高于省财政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2.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期1000元。
四、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及六盘山区等国家11个连片特困地区、西藏及四省藏区、新疆南疆三地州在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学生。我县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期1000元。
……………………………………………………………………………………………………… ……此处隐藏707个字……儿和中小班建档立卡家庭幼儿。
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50元。
二、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资助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从2019年秋季学期起,将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家庭学生、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纳入生活补助范围。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国家基础标准为每生每学年小学生1000元、初中生1250元,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按照国家基础标准50%的比例核定。
三、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为: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为:特困生每生每学年2500元,贫困生每生每学年1500元。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享受特困标准。
四、中职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为:在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接受学历教育、取得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的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000元。
五、中高职学生扶贫资助
补助对象:新入学的建档立卡家庭中职和高职学生。
补助标准为:每人一次性补助3000元。
六、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专、本科学生每人每学年申请贷款最高额度为8000元,研究生申请贷款最高额度为12000元。
如果您的孩子符合资助条件并有资助需求,请向所在学校(或中心校)提出申请,我们将按照相关规定评选出符合资助政策的学生纳入补助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