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一、基本申请条件
我院取得学籍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生,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具有良好的公民意识和社会公德,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3、集体荣誉感强,关心集体,爱护公物,勤俭节约,无嗜烟嗜酒等不良习惯;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学年思想道德素质综合测评成绩名列班级前70%(一年级学生可以参考高考成绩及高中阶段的品行表现);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学业成绩呈明显上升趋势;
6、自觉遵守学习纪律,上课无迟到、早退和旷课现象,无考试违纪和作弊行为;
7、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符合《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
8、符合家庭特别困难条件但本学年必修课考试平均成绩名列班级前50%(不含一年级新生)之后者,不能申请1档助学金;符合家庭经济困难条件但本学年必修课考试平均成绩名列班级前70%(不含一年级新生)之后者不能申请2档助学金;符合家庭一般困难条件但本学年必修课考试平均成绩名列班级85%(不含一年级新生)之后者不能申请国家助学金。
二、否决条件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轻重,降低资助等级,直至取消受助资格,且至少一年以上:
1、违反校规校纪,受到纪律处分;
< ……此处隐藏5700个字……济困难:申请者在提交《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时,必须同时提供本人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门于2014或2014年度开具的三级贫困证明;(5)学习勤奋,积极上进;同等条件下,学习成绩优异者,优先考虑;
(6)积极参加学校、系部组织的各项活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测评素质等方面表现突出。同等条件下,对学校、系部有突出贡献者,优先考虑;
(7)在2014-2014学年(2014年9月至2014年7月)中,受系
级、院级处分以及在各类考试中作弊的学生不具备申请资格;
(8)自2014年3月8日起,至2014年10月20日截止,此段时间内,本人上课出勤、早操出勤,两项违纪记录次数相加在三次以内(包含三次)的学生具备申请资格。两项违纪记录次数相加在三次以上(不包含三次)的学生不具备申请资格;
五、关于贫困证明的特别说明:
1、申请者在提交《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时,必须同时提供贫困证明。不能同时提供此证明者,本次申请视作无效;
2、申请者提供本人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门开具的三级贫困证明,必须为2014年或2014年度最新开具;2014年以前开具的贫困证明本次评选视作无效;
3、提交的贫困证明可以是原件,也可为复印件,或传真件。但证明必须完整、清晰,字迹或公章模糊无法辨认者,本次申请视作无效;
4、申请者必须用铅笔在提交的贫困证明上写明本人姓名、班级,以便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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