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届坦克十二师战友基金会章程(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95届坦克十二师战友基金会是在各位战友热心支持下自发成立的非赢利性民间组织。
第二条:本会的宗旨是依靠各位战友的支持,为那些目前还处在生活贫困状态下的已退伍转业的战友提供一点力所能及的帮助。本会的口号是:“你我献出一点爱心,战友得到一片关爱”。
第三条:本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接受全体战友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任务
第四条:本会的主要目的是:为那些没有固定收入,生活极为艰难,家境十分窘迫的坦克十二师战友提供一些力所能及的帮助。
第五条:本会的主要任务是:募集帮扶资金;研究商量符合战友实际情况的脱贫致富参考方案;帮助确有生活困难的战友。
第三章:组织
第六条:本会主要是管理募集到的资金,审查帮困对象的条件,发放帮困基金。在下一届战友会公布基金会募集的资金数目,使用分配状况等。
第四章:帮困资金的筹集和管理
第七条:自愿捐助的战友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基金会建立的指定帐户或地址邮寄捐款。
第八条:基金会指定专人管理资金,定期将资金筹集和使用情况向战友委员会汇报,在下一届的战友会上公布,接受大家的监督。
第五章:帮困对象的选择和帮扶计划的实施
第九条:帮扶对象的条件:本会的帮困对象应是坦克十二师退伍的贫困战友。具体是:
1.妻双 ……此处隐藏11642个字……具体职责、权利和义务如下:
1、职责范围:
(1)组织召开基金会有关会议;
(2)制定基金会年度工作计划;
(3)筹措资金和基金的管理;
(4)起草基金会年度工作报告;
(5)组织举办基金会各种活动。
2、权利:
(1)审议或批准基金使用方案;
(2)审议和批准基金会年度工作计划;
(3)讨论并决定有关重大决策;
(4)制定和修改基金会章程。
3、义务:
(1)遵守基金会章程的义务;
(2)对师生宣传基金会的义务;
(3)维护基金会形象的义务;
(4)为本基金会争取资金的义务;
(5)调查资助对象情况的义务;
(6)参加基金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义务。
十一、师生的权利和义务:
1、遵守基金会章程;
2、积极为基金会募捐;
3、享受基金会服务,监督基金会工作;
4、根据需要为基金会提供必要的义务服务;
5、积极参加基金会组织的各种活动。
十二、本章程解释权和修改权归爱心基金会领导小组。 十三、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爱心基金会
2014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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