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区委十一届五次会议精神和“创业**、创新强区”战略,充分发挥广大职工在建设x新区中的主力军作用、进一步推动全区广大职工立足岗位学科技、积极争做技术革新与技术创新能手,在全区职工中进一步形成“创业创新”的良好氛围。
二、培养范围
x区行政区域内各企业生产服务一线技术工人,具有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及x区以上技术能手称号的,或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成绩突出的技能型人才。
三、培养目标任务
继续深化名师带徒、岗位创新技术服务队队活动、着力培养造就一支在市级以上有影响的带头人。从2011——2015年五年时间培养选拔100名企业名师。
四、培养方式
主要以企业培养为主,以企业立足岗位,开展技能大培训、大练兵、大比武为主要方式。区总工会适时汇同区人才办、区人事劳动局等相关部门组织有针对性的职业资格的培训班。最终由人事劳动部门考核鉴定,获取职业资格证书。
五、培养选拔条件、程序
1、名师申报条件
①职业技能处于区级以上领先水平,能够解决生产、科研中的关键技术难题,或者由绝技、绝活并取得比较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的。
②在培养技能人才、传授技艺方面成绩突出的。
③在技能研究领域取得显著成果、具有较高应用价值的。
④依靠技能工艺革新,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
⑤在新技术引进、推广、应用等方面做出较大贡献的。
⑥在国家、省、市、区的各类技能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
⑦其他在所从事的技能岗位上战绩比较突出的人员。
2、名师申报选拔程序
申报x区百名名师采用由下而上、逐级推荐选拔的方法,具体步骤是:
①公布条件:下发通知,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布申报条件。
②逐级推荐:人选的产生一般由个人申请、所在单位推荐。经乡镇(街道)总工会、系统工会(委)审核后,在本单位显著位置公示三天,如无异议,由推荐单位和被推荐人填写《x区百名名师申报表》,上报区总工会百名名师培养领导组。
③组织评审:区总工会将汇同区人才、区人事劳动局等相关部门,根据申报材料负责审核,确定“x区百名名师”名单,并在新闻媒体进行公示。凡发现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取消其参评资格。
六、命名表彰
1、x区百名名师每年评选、表彰一次,每次20名。
2、被表彰的名师每人一次性奖励3000元,同时享有每月名师荣誉津贴100元。
3、名师荣誉称号、荣誉津贴保留五年,期满后可重新申报。
七、有关要求
1、区总工会将汇同区人才办、区人事劳动局成立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企业百名名师培养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区总工会内),由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各系统工会要把企业百名名师培养评选工作纳入工作日程,加强指导、管理和服务。
2、百名名师所在单位党组织、工会组织要做好名师的政治学习、业务交流和科研工作,积极开展各类技能培训、业务创新、技术交流等活动,为其发挥技术特长创造优良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
3、全区各类名师人才要结合岗位实际,积极参加传授技艺活动,通过言传身教开展技术上的传、帮、带,在这一过程中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和社会价值,共同拓宽高技能人才的培养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