昂仁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
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的颁布和实施,是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是司法民主化、人民当家作主的具体体现,是人民群众监督支持法院工作,确保司法公正的重要途径,也是对人民群众进行法律宣传和法制教育的重要形式。为了使人民陪审员能更好地发挥作用,我院专门对人民陪审员制度实施情况进行调查分析,针对陪审功能的发挥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建议。
一、 人民陪审员的遴选情况
1、 人民陪审员基本情况
我院共选任人民陪审员5名,均为藏族、男性、乡镇干部,年龄在30-35岁之间,今年我院没有增选人民陪审员,因为法官人数与人民陪审员人数相等,根据上级要求我院人民陪审员人数已经超过法官人数的三分之一。
2、 人民陪审员的产生方式。
我院5名人民陪审员均为我院提名报人大批准方式产生。
3、 我院人民陪审员完全按照《决定》规定的方式遴选,没有违背《规定》的标准。
4、 我院没有长期不能履行职责的人民陪审员,所以尚未建立人民陪审员的退出机制和轮替机制。
二、 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情况。
1、我院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范围
我院完全依照《规定》执行,因重大案件集中于刑庭所以人民陪审员仅参与了刑事案件的审理,我院民事案件多数为调解结案,而且立案调解居多,所以在民事和执行案件中都没有人民陪审员参与。
2、 ……此处隐藏21922个字……色司法制度[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4.74
[9]李昌道.陪审制度比较研究[j].比较法学研究,2014,(1):38
[10]张卫平.司法改革评论[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14.55
作者简介:戈琳(1979年—),江苏工业学院法政系,法学硕士
丁毅明(1984年—),江苏工业学院法政系,法学本科
联系方式:e—mail:fox7918@sohu.com电话:05**72570/013701488431
abstract:assessor system is embodied in people’s participation in country’s governance and demonstrates, judicial democracy. this paper put forward some personal ideas on the short of assessor system and improvement of assessor system based on existing related laws, regulations and judicial practice.
key words: assessor systemjurisdictionimprov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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