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牡丹区艺高包装有限公司章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罗晓萌一人出资设立菏泽市牡丹区艺高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为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 公司名称: 菏泽市牡丹区艺高包装有限公司 。
第二条 住所: 菏泽市牡丹区都司镇马庄路口
二、 公司不设立董事会,只设立一名执行董事,经股东任命由罗晓萌担任
三、公司不设立董事会,只设一名监事,经股东任命由潘永林担任。
四、经股东任命由罗晓萌担任公司经理职务。
五、注册资金20万元。
六、公司住所所设在;菏泽市牡丹区都司镇马庄路口。
七、通过了股东制定公司章程。
公司股东(签字)
2014年3月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