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
北京科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我单位施工的马各庄村定向安置用房1-3#楼工程,原设计图纸标明户门及外窗有隔声要求,经我单位请示设计单位同意,户门及外窗隔声检测项目取消,其他相关检测依据规范执行。
四川大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马各庄项目部
2014年11月20日
第二篇:专业合作社章程xxxxxxxxx种植专业合作社
章程
(2xxxx年xx月xxx日设立大会一致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加成员收入,促进本社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社由xxxxxxxxxxxxxxxxx发起,于xx年xx月xx日召开设立大会。
本社名称:xxxxxxxxxxxx种植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总额xx万元。
本社法定代表人:xxx
本社住所:xx市xx镇xx村,邮政编码:xxxxxx
第三条 本社以服务成员、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宗旨。成员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地位平等,民主管理,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
第四条本社以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依法为成员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 ……此处隐藏6110个字……
第十章合作社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第二十八条合作社营业期限为年。
第二十九条合作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终止:
(一)董事会决议解散;
(二)因合作社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三)合作社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
(四)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作社无法继续经营时;
(五)宣告破产;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条 合作社解散时,应依据《合作社法》的规定成立清算小组,对合作社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清算小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董事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合作社登记机关,申请合作社注销登记,公告合作社终止。
第十一章其他事项
第三十一条合作社根据需要或涉及合作社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修改合作社章程,修改后的合作社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并交送原合作社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同时向合作社登记机关做变更登记。
第三十二条合作社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董事会。
第三十三条合作社登记事项以合作社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由全体董事共同订立,自合作社设立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一式五份,其中,报合作社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全体董事签名(盖章):
201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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