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阿里上市而吵得沸沸扬扬的“阿里合伙人制度”,在今天淘宝 14 周年的时候终于得到马云的确认。马云表示,其实从 2014 年开始,(更多请关注wWw.)集团开始在管理团队内部试运行“合伙人”制度,每一年选拔新合伙人加入。对于合伙人的选拔标准,马云表示,合伙人必须“在阿里巴巴工作五年以上,具备优秀的领导能力,高度认同公司文化,并且对公司发展有积极性贡献,愿意为公司文化和使命传承竭尽全力”。
此前有消息称,目前包括马云在内的管理层,仅持有阿里巴巴的约 10% 股权,而软银和雅虎分别持有 36% 和 24% 的股权。而马云为了确保自己上市后的控股权,向港交所提出了“双轨制及合伙人方案”。不过香港证监会似乎并不愿意为阿里的“合伙人制度”开绿灯,这也就意味着如果阿里登陆港交所,那么马云将有可能丧失对公司的控制权。
不过在邮件中,马云表示“不一定会关心谁去控制这家公司,但我们关心控制这家公司的人”,并希望掌控阿里的人“必须是坚守和传承阿里巴巴使命文化的合伙人”。同样马云表示“不在乎在哪里上市,但我们在乎我们上市的地方”,而上市的地方必须支持阿里开放,创新,承担责任和推崇长期发展的文化。 以下为马云邮件全文
各位阿里人:
最近大家一定从媒体那里,听了不少关于阿里巴巴合伙人制度以及公司上市后控制权的报道。今天是阿里巴巴的 14 年周年庆,正好在这个有意义的日子,向大家汇报一下阿里巴巴合伙人制度的情况。
14 年前的今天,阿里巴巴 18 名创始人正式走上了创业之路。4 ……此处隐藏7857个字……e of unincorporated business organization in which multiple
individuals, called general partners, manage the business and are equally liable for its debts; other individuals called limited partners may invest but not be directly involved in management and are liable only to the extent of their investments. unlike a 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 or a corporation, in a partnership each partner shares equal responsibility for the company's profits and losses, and its debts and liabilities
既然马云直接控制着阿里巴巴的决策权和经营权,那么他就对阿里巴巴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即作为主要合伙人,而不是间接参与公司决策经营的“有限合伙人” 这跟其他普通上市公司不同的“合伙人制度”,拥有绝对的提名权,同时也承担对债务的无限连带责任,这或许是合伙制得以在内部实行的重要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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