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力公司检修科设备检修维护消缺奖励制度
目的:为加强公司管理工作,提高设备检维护水平,激发员工工作热情,依据公司《设备缺陷管理制度》、《综合管理考核细则》,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动力公司检修专业。
评比机构:
组长:检修科主任
组员:各专业专工
评比办法:
1、公司各专业每月进行检查与统计,专业取证,月底进行累计,评出各专业当月消缺大王一名。
2、公司各专业每季、每年进行统计、累计评出各专业当季、当年消缺大王(班组)一名。
3、由组长组织组员参加每月30日下午18:00,每季最后一月30日,每年最后一月30日进行评比,当月、当季、当年兑现。
五、评比标准:
1、发现设备缺陷,单人次数最多者(经验证有效缺陷)为设备缺陷大王,当月奖励300元,季600元,年1000元。
2、根据设备缺陷的性质,分3、2、1类设备缺陷,一般缺陷为3类,难疑、隐蔽性较强设备缺陷为2类,重大设备缺陷为1类(指可能发生停机、停炉、停电事故),3类缺陷每次为1倍,2类缺陷每次2倍,1类缺陷每次5倍。
3、缺陷发现人在发现缺陷及时正确处理的(经验证),3类缺陷2倍。
4、一种设备缺陷不得重复使用,经检修处理后正常又复发的可重复使用。
5、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各专业、值可向公司申请嘉奖,经审核或评估后,公司给予一次性奖励:
1)解决重要技术问题,对设备安全运行技术指标做出贡献的;(根据难易程度奖励1000~2000元)
2)提出合理化建议,解决生产实际问题的;(根据难易程度奖励1000~2000元)
3)避免人身、设备事故或处理有重大贡献的;(奖励3000元)
4)发现重特大设备隐患及时汇报处理的;(奖励5000元)
5)重要或紧急抢修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奖励3000元)
6)修旧利废、节约原材料成绩突出的。(奖励1000~2000元)
六、缺陷消缺的及时性、合格率
1、根据消除设备缺陷的及时性:
(1)3类设备消缺,在半小时以内消除的奖励200元;在半天内未消缺的罚款100元;
(2)2类设备消缺,在一小时以内消除的奖励400元;在一天内未消缺的罚款300元;
(3)1类设备消缺,在两小时以内消除的奖励600元。在两天内未消缺的罚款500元;
3、根据消除设备缺陷的质量:
(1)3类设备消缺,在半个月内未出现重复缺失的奖励200元,若在三天内重复出现缺失的罚款100元;
(2)2类设备消缺,在一个月内未出现重复缺失的奖励400元,若在十天内重复出现缺失的罚款200元;
(3)1类设备消缺,在三个月内未出现重复缺失的奖励800元,若在半个月内重负出现缺失的罚款500元。
4、根据消除缺陷设备的重要性:
(1)3类设备消缺,奖励100元;
(2)2类设备消缺,奖励300元;
(3)1类设备消缺,奖励500元。
动力公司检修科
2019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