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理人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打造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经理人队伍,适应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改革需要,基于“五步组合论”建立科学规范的经理人选拔任用体系,促进集团市场化经营和国际化发展,根据中央有关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经理人管理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 党管干部;
(二) 五湖四海、任人为贤;
(三) 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四) 注重实绩、群众公认;
(五) 市场导向、科学选人用人;
(六) 坚持以人为本,促进职业发展;
(七)充分授权、科学评价、强化激励、刚性要求。
第三条 集团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加强经理人队伍建设,完善经理人培养选拔机制,加强经理人教育培训,从严管理监督经理人。集团党组、各级党委负责讨论和决定内部机构设置、职责、人员编制及重要人事任免等事项,是经理人管理的最高机构。各级人力资源部是经理人管理的执行机构,具体负责经理人选拔、任用、考核、激励、培养、监督、退出等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四条经理人分为集团管理的经理人和各经营单位管理的经理人。集团根据业务的战略重要性和对集团的贡献度动态确定其管理的经理人岗位。集团管理经理人分为集团党组审议的经理人和集团任前审批的经理人。
第五条本办法所指经理人为集团管理经理人 ……此处隐藏7517个字……按照管理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经理人辞职未经批准,不得擅离职守,否则将追究相关责任。
第七十一条 经营单位一把手在辞职时应配合集团审计监察部门做好离任审计。对离任审计发现问题的,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求其责任。
第七十二条 实行经理人调研员制度。
(一)集团经营班子成员(不含)以下的经理人设任职年龄界限,男满**周岁,女满**周岁的经理人须改任调研员,由所在单位管理。
(二)因工作需要,经理人可延期改任调研员。应履行以下程序:
1.由经理人所在部门或单位负责人提出书面建议,列明延期改任的意见和原因。
2.按照经理人管理权限,由各级人力资源部对拟延期改任调研员的经理人进行考察,主要了解其履职情况及业绩表现。
3.人力资源部将考察情况提交集团党组会或各级党委会进行讨论,审议决定经理人是否延期改任。
(三)因工作需要,经理人可延期*年改任调研员。期满后若需再次延期的,必须严格遵照第二条规定执行,且不能违反国家法定退休年龄规定。
第七十三条 经理人达到退休年龄界限的,应当退休并及时办理退休手续。
第七十四条 经理人离职后,应严格遵守与集团或集团所属相关单位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并继续对原岗位的商业秘密和核心技术负有保密义务,保密期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章附则
第七十五条 本办法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实施和解释。
第七十六条 集团所属一级经营单位参照本办法,结合各自实际,修订本单位的经理人管理办法,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批后实施。
第七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修订)》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