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过程跟踪审计技术交底及工作要求
为了规范本项目进度审核、变更、签证、隐蔽工程、竣工结算等工作流程,关于以上几点内容的技术交底及工作要求如下:
一、工程价款支付管理与审核
1、时间及流程要求
(1)施工单位每月在报送进度款前1~2天会同建设、审计、监理单位共同到现场确认,经各方对形象进度确认单签字确认。
(2)施工单位应按合同条款约定时间前向发包人报送已完成的进度报表;经监理初审后,报审计单位审核并填写工程项目进度付款建议后,最终由建设单位审定,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出具审核意见。
2、报送资料要求
进度款报审需提供以下资料,其他资料根据监理单位及建设单位意见提供:
(1)形象进度确认单(必须明确本月已完工程说明,说明已完工程部位、工程量等内容);
(2)工程量完成统计报表(内容包括:已完工程节点说明,已完工程量价款,按合同约定应支付工程进度款金额,按合同约定应扣回的预付款、应扣减的质量保证金及其他应扣减的金额)及工程量明细;
(3)工作联系单;
(4)技术联系单;
(5)会议纪要;
(6)现场签证单;
(7)设计变更资料;
(8)隐蔽资料(含原始收方单);
(9)工程量计算式(包括算量模型);
(10)计价软件版;
(11)技术方案;
(12)大型机械进出场报验审批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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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竣工验收资料
7
设计变更及图纸会审纪要
8
工程洽商记录
9
监理工程师通知或业主施工指令
10
会议纪要
11
现场签证
12
工程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纪要及有关文件
13
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
14
施工日记、监理日志
15
地质勘察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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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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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移交人: 接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