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考核办法
一、资金管理考核
(1)是否严格执行项目公司资金管理办法;
(2)是否进行了合理的岗位设置、职能分工;
(3)是否实行“零现金”管理;
(4)收付款手续、收支流程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5)是否存在食堂周转金长期挂账且未及时与食材供应方及时支付款项;
(6)是否存在长期挂账备用金不清理;
(7)是否存在为了规避组资管理,化整为零支付,变相采购固定资产等实物资产;
(8)是否存在账实不符,长期未达账项;
(9)是否违规发放各类奖金及违规报销各项费用;
(10)是否存在超额或变相超额支付工程款;
(11)是否存在工料机付款比率明显失衡;
(12)是否严格按预算进行款项支付,预算执行比率须达60%以上;
(13)是否存在违规资金挪用。
二、资产管理考核
(1)是否严格执行资产新增验收、调拨、闲置、报废等管理制度;
(2)是否严格对各类材料进行分类管理与保管;
(3)各类资产是否及时规范进行账务处理;
(4)是否定期对固定资产、周转材料等进行盘点,对相关资产的盘盈、盘亏是否有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5)是否按规定对资产进行准确的折旧或摊销;
(6)是否发生重大资产变更(被盗、丢失、权属变更等)事项未及时上报。
三、税务管理考核
(1)是否被税务部门行政处罚或被收取滞纳金;
(2)是否足额为职工代扣个税所得税;
(3)是否存在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
(4)是否存在不符合规范的发票入账;
(5)是否进行了充分的分包抵税;
(6)是否进行了合理的税务筹划;
(7)是否存在发票入账不规范、进项税额抵扣不合理;
(8)是否按月对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进行成册保管;
四、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考核
(1)是否被各级政府部门下发行政处罚通知书;
(2)是否存在农民工群体性上访与维权事件;
(3)是否存在拖欠一个月以上农民工工资;
(4)农民工工资代发资料存档是否明晰可查;
(5)代发退单笔数占总笔数的比率是否达到5%以上;
(6)是否通过代发民工工资造成对分包队伍形成实质性超付款。
五、基础工作考核
(1)凭证附件是否符合各项制度及会计工作规范要求;
(2)是否定期或不定期进行银行存款对账,并存档;
(3)债权债务是否明晰,是否建立有相关的管理台账;
(4)收入、成本、费用等业务入账是否及时,依据是否充分;
(5)各类账务处理是否科学规范,入账科目是否合理;
(6)要求上报的各类资料、数据,是否及时准确;
(7)财务章、私章,各类票据的管理是否规范,使用登记是否资料齐全;
(8)个人卡使用是否严格执行审批程序,是否做到专卡专用;
(9)各类报表数据是否真实准确,上报是否及时,各类会计账簿是否按时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10)会计工作交接手续是否齐全,财务人员休假是否有相应的临时交接记录;
六、分值分布及评分标准
(1)分值分布:
资金管理30分,资产管理20分,税务管理12分,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18分,基础工作20分。
(2)评分标准:
1、资金管理考核共13项,1-12项为2.5分/项,扣完为止,出现第13项约定事项,本次考核直接判定为不及格;
2、资产管理考核共6项,1-5项为4分/项,扣完为止,出现第6项约定事项,本次考核直接判定为不及格;
3、税务管理考核共8项,每项1.5分,扣完为止;
4、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考核共6项,每项3分,扣完为止。
5、基础工作考核共10项,每项2分,扣完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