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管理工作自查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34号)、重庆市教委《关于加强义务教育考试管理工作的通知》(渝教基发〔2021〕33号)精神,有效落实“双减”工作部署要求,严格规范学校教育教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考试压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我校积极开展学生考试工作的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成立管理机构,强化政策宣传
1、成立管理机构
学校成立了校长为组长,分管教学副校长(蒙宏)副组长的考试评价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考试管理、学生评价管理工作,下设考试评价管理办公室,由教导主任任办公室主任,具体实施学生考试评价管理工作。
2、强化宣传
一是组织全体教师学习《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的通知》等相关文件,提高教师对教育评价、考试管理工作的认识,提出关于教育评价及考试管理工作的相关要求;要求教师转变应试教育倾向,不得以考试成绩和分数来定义和评价学生,着力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倾向,坚持把立德树人的成效作为根本标准,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科学合理安排考试。二是通过学校宣传栏、LED、家长群、家长会等多种途径向学生、家长、社会进行教育评价改革及考试管理工作的宣传,让学生、家长、社会群众了解教育评价及考试管理的具体内容,取得家长、社会群众对教育评价及考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二、制定管理办法,加强督查管理
1、制定考试管理办法
按照《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的通知》相关规定,制定了《合川区沙鱼镇中心完全小学考试管理办法》并组织全体教师学习。要求做到科学合理安排考试,控制考试的规模与次数,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三至六年级由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做到不组织周考、月考、单元考试等其他各类考试,不以测试、测验、限时练习、学情调研等各种名义变相组织考试。
2、加强督导检查
一是学校考试评价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每月进行一次督查,通过组织教师自查、学生座谈、家长委员会座谈、家长电话调查等方式了解各班、各学科考试情况。二是不定时到各班教室查看老师是否利用上课时间在组织学生进行考试。三是加强文印室管理,不允许老师自行印制考试试卷,杜绝试卷源头。
三、探索评价办法,促进全面发展
一是通过政治学习、理论学习引导教师树立全面发展的质量观和科学的教育评价观,综合考虑学生学科考试成绩与其他表现,科学全面评价学生。二是逐步建立综合评价体系,提高教育评价的科学性、专业性、客观性。三是教导处注重有针对性的指导教师改进课堂教学,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四是学校在考核教师时不以考试成绩、年级排名、学业监测情况作为评优评先、等级考核、绩效发放、职称晋升的考核依据。
四、自查情况报告
1、学校严格按照上级文件和区教委相关要求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未统一组织学生进行周考、月考、单元考试等各类考试。
2、通过督查,教师思想认识提高,行动听指挥,未发现教师有组织学生进行周考、月考、单元考试等各类考试的情况,未发现教师有组织学生购买试卷自行考试的情况。
3、部分家长、群众对考试评价改革不理解,思想上还根植于分数越高学生越能干的老看法中,学校及老师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家访、电话交流等方式继续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4、教育评价改革工作任重道远,还需动员全体教师力量加以攻关,尽快形成促进本校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