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孤独一人”为你整理了这篇“三支一扶”人员社会保险费预算经费项目绩效再评价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为充分发挥“三支一扶”人员社会保险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州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和财政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1〕1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15〕97号)要求,2021年4月至5月州财政局委托北京博思恒效咨询有限公司,对红河州2020年“三支一扶”人员社会保险经费项目开展绩效再评价。现将绩效评价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根据《关于下达2020年“三支一扶”人员社会保险州级补助资金的通知》(红财社发〔2020〕179号)精神,2020年红河州“三支一扶”人员社会保险预算经费项目共下达资金152.18万元,本次绩效评价共涉及个旧市、开远市、石屏县等9个县市,对红河州三支一扶2018年招募2020年1—8月在岗的81人、2019年招募2020年1—12月在岗的51人以及2020年招募9—12月在岗的93人等的社会保险缴纳项目进行真实、客观地绩效评价。经过现场资料整理和查阅相关财务凭证,再将各县市最终得分进行汇总,得出本项目的最后得分为82.42分,评分等级为“良”,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0 ……此处隐藏1497个字……管理办法>》和中央及省、州相关会计制度规定进行会计科目设置,做到资金账户专户管理,资金使用专款专用,严格区分中央、省补助的工作生活补助资金和州县补助的社会保险资金,坚决做到分账管理,资金不混合使用的问题发生,目前正在整改当中。
(三)绩效自评缺乏科学性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
对于绩效自评缺乏科学性的问题,“三支一扶”大学生招募是鼓励高校毕业生向基层就业的社会民生工程,“三支一扶”人员的社会保险费缴纳是民生工程的具体支出项目,对支出绩效评价目标的设置很难用具体的评价指标界定和设置,导致绩效再评价中的评价指标设置不合理,缺乏一定的严谨和科学性。今后将加强与资金管理部门州财政局、资金具体使用部门县财政局和县市人社部门沟通协调,争取做到支出绩效评价目标设置科学、合理,能够真实反映“三支一扶”人员社会保险资金州级补助部分资金的社会绩效。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州将以此次绩效评价为契机,通过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补齐短板,进一步加强“三支一扶”人员社会保险资金州级补助部分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三支一扶”人员社会保险资金规范使用。
(一)规范资金使用范围。按照省、州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三支一扶”大学生社会保险缴费比例,制定出台“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社会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此文件已于2021年9月3日以红人社发〔2021〕43号下发各县市参照执行。
(二)加强资金监管力度。切实加强资金的使用监管,严格执行相关文件规定,进一步健全资金分配使用、日常检查和绩效评价机制,细化管理要求,保证资金使用合理规范,提高就业资金使用效益。
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