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纪律作风整顿学习制度
为保证思想纪律作风整顿学习活动做到时间、人员、内容、效果的全面落实,结合治安大队实际制定如下学习制度:
一、全体民警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积极参加学习活动。
二、学习时间是每天下午5:00——6:00,秦文奎负责组织本单位民警的学习。
三、治安大队全体民警、协警员按时参加县局大会,没有特殊事情,一律不得请假,不准迟到早退。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四、集中学习期间,治安大队全体人员自觉遵守纪律,不随意交谈、走动,关闭通讯工具。
五、全体民警必须做好笔记,笔记不少于1万字。同时,每名民警必须要写三篇以上心得体会。
六、因故未参加学习者,必须及时自行补课。
七、治安大队领导定期组织民警进行交流学习讨论,要有交流发言记录。单位负责人定期检查学习笔记及心得体会的完成情况,并且审阅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