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规范和促进村志愿服务活动,健全完善村志愿服务体系,特制订本方案。
一、建设意义
志愿服务是现代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组建志愿服务队伍有利于整合优化村志愿服务资源和服务力量,规范完善志愿服务体系,更加有效的弘扬团结友爱、助人为乐、见义勇为、无私奉献等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能够在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改善社会风气、树立时代新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最大限度地发挥引导、协调和规范作用,对促进村和谐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队伍设置
建立政治过硬、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固定文明实践队伍,鼓励村党员、乡贤人员、文艺人员等加入志愿者服务行列,加强对全村志愿服务工作的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和经验推广。力构建“5AN"服务体系,即党员志愿服务、乡贤志愿服务、文艺志愿服务及其他服务。
(一)组建党员志愿服务队
组织所有党员和积极分子主动注册成为志愿者,成立“党员志愿服务队”。开展服务三农大篷车下乡活动,为贫困村送文化、科技、医药等,着力培养农村经纪人、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种养殖能手队伍建设。
(二)组建乡贤志愿服务队
组织离退休干部、村各类专长的名人、教师、文艺文学爱好者,注册成为志愿者,成立“乡贤志愿者服务队”。开展党的政策理论宣讲、惠民政策宣讲、法律咨询服务、先进人物故事宣讲、家风故事宣讲等活动。
(三)组建巾帼志愿服务队
组织村里妇女注册成为志愿者,开展关爱农村妇女特别是留守妇女等服务活动。
(四)组建文艺志愿服务队
组织文艺爱好者,成立“文艺志愿服务队”。培育具有乡土文化气息的文艺骨干,创作有温度、接地气的文艺作品,开展送文化、种文化、育文化活动,丰富老百姓的文化生活。
(五)组建学雷锋志愿服务队
以“弘扬雷锋精神,开展志愿服务”为主题,以“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为主要内容,传播志愿服务理念。志愿服务队采取集中行动与自主行动相结合的方式,定期组织开展扶贫救助、文明礼仪、安全教育、文明交通、网络文明、国防教育、环境保护、应急救援等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
三、活动原则
总体原则:组织引导、志愿参加、无偿服务、志在奉献。
(一)服务社会、关注民生原则
坚持以相互关爱、服务社会为主题,始终把公益性放在首位,充分体现无偿、利他的基本要求,积极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使群众切实感受到志愿服务带来的关爱和温暖。
(二)自愿参与、统一管理原则
引导党员干部、社会团体、热心群众持久参与,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有目标地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
(三)讲求实效、持之以恒原则
坚持志愿服务与群众需求相结合,有针对性地开展服务项目,统筹开展活动,做到量力而行、务求实效,促进志愿者服务事业稳步发展。
(四)典型示范、继承创新原则
及时总结推广志愿者服务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挖掘志愿服务工作中的先进事迹,不断拓展新的志愿服务领域,力争创建和推出品牌队伍和品牌工作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加快队伍组建
组建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队,由村“两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队长。着力构建“5+N”志愿服务体系。
(二)扎实开展活动
各志愿服务队要结合各类纪念日、活动日、传统节日,制定年度志愿服务计划,根据本部门实际,精心组织志愿服务。
(三)加强信息报送
村要积极参与,为开展文明实践活动提供保障。各志愿服务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前,要将活动方案报送街道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办公室备案,活动结束前,将活动影像资料和活动总结及时报送街道新时代文明实践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