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外出经营活动证明
外出经营活动证明
外出经营活动管理证明,是指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之前,持税务登记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税务机关按照一地一证的原则,核发《外管证》,《外管证》的有效期限一般为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天。
《外出经营活动管理证明》
如何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管理证明》
1、纳税人什么情况下需要开具《外管证》?
《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纳税人离开其办理税务登记所在地到外县(市)从事经营活动、提供应税劳务的,应该在发生外出经营活动以前向其登记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并向经营地或提供劳务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
2、建安企业外出施工应当开具《外管证》
国税发227号规定:建筑安装企业离开工商登记注册地或经营管理所在地以外地区施工的,应向其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其经营所得,由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一并计征所得税。否则,其经营所得由企业项目施工地主管税务机关就地征收所得税。
3、建筑安装企业申请开具外出经营证应具备的条件
(1)中标通知书;
(2)甲乙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
(3)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
(4)本系统的施工队伍。
(5)主管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
4、《外管证》应由 ……此处隐藏3441个字……2个月内累计超过18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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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外管证》过期了,应当怎么办?
国税发104号文件规定:“对外来经营的纳税人(包括超过180天的),只办理报验登记,不再办理临时税务登记”。《外管证》到期后,可由纳税人回主管税务机关重新开具。
8、企业如何办理报验登记?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纳税人应当在《外管证》注明地进行生产经营前向当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并提交下列证件、资料:
(1)税务登记证件副本;
(2)《外管证》。纳税人在《外管证》注明地销售货物的,除提交以上证件、资料外,应如实填写《外出经营货物报验单》,申报查验货物。
9、纳税人外出经营活动结束后如何办理手续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纳税人外出经营活动结束,应当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填报《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表》,并结清税款,缴销发票。
纳税人应当在《外管证》有效期届满后10日内,持《外管证》回原税务登记地税务机关办理《外管证》缴销手续,该单位在结清税款,缴销在经营地购买的发票后,经营地税务机关应将《外管证》归还纳税人。
10、企业办理注销手续应当提供的材料
(1)建筑安装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办税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6)填写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一式四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