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乡镇干部“走读”情况汇报
县纪委对全县乡镇干部明确以下纪律,要求严格落实责任,防止出现“为官不为”的现象发生,对上述问题要深刻反思,引以为戒。
1、严格执行工作纪律。一是严格执行驻勤制度。干部除外出参加会议、出差等工作需要外,法定工作日必须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擅离职守。法定工作日无特殊情况必须在任职所在地居住。二是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天(含公休日、节假日)至少有1名领导干部带班。明确值班人员职责,公开值班安排表,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三是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因工作需要或特殊情况在法定工作日需要离开工作地时,必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履行请假手续。请假期满,应办理销假手续。
2、严格加强干部管理。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特别是乡镇党委书记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率先垂范,带好班子,管好队伍,其他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层层抓好落实,确保政令畅通。对这次暗访发现的问题,各单位要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制定整改措施。
3、严肃处理违规问题。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带班领导、值班人员严禁擅离职守,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县纪委监察局将继续不定期地对干部值守问题和全县干部在岗不在工作状态的问题进行明察暗访,对发现的问题将严肃处理,严格追责问责,并对典型问题公开曝光。
***县委组织部
201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