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坚定政治信念,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坚持把理论学习作为思想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积极参加市纪委“清风大讲堂”,认真学习十八大报告和修改后的新《党章》,学习了中央纪委向十八大的工作报告以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做到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学习了《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规范性文件,注重同工作实践做好结合优化了知识结构,提升了业务水平。
二、转变办案理念,严肃执纪,增强工作实效。转变办案理念,认真查办违法违纪案件10余件,其中,对市直某单位一工作人员涉嫌滥用职权案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市某社会团体相关人员挪用专项资金案件进行调查,给予相关责任人以党内警告和免予党纪处分;对来信反映市直某处及下属公司有关问题的案件展开认真调查,对发现的问题责成相关单位做出纠正;到某市督办一村党支部书记违纪案件,给予相关责任人员党内严重警告和警告处分。
三、严于律已,清正廉洁,自觉树立良好形象。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决定,坚持把公道正派作为人生追求,把党纪国法作为工作、生活的“警戒线”、“高压线”,经常自省、自警,以求防微杜渐。自觉保持谦虚谨慎的平常心,摆正心态,找准自身定位,准确认识和把握自己,切实增强政治上的坚定性、品德上的纯洁性、行动上的先进性。接受党组织、党员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接受社会和舆论的监督,自觉维护纪检监察机关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