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公司收购协议书
公司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xx(以下简称为甲方)
注册地址:xxx
法定代表人:xxx
甲方委托中介:
受让方:xxxxx(以下简称为乙方)
以下甲方和乙方单独称“一方”,共同称“双方”。
鉴于:
1.甲方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于2014年9 月9日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蔡文 ;工商注册号为:xxxxxxxxx
2.乙方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公民
3.甲方拥有xxxx公司100%的股权;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各股东已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按期足额缴付了全部出资,并合法拥有该公司全部、完整的权利。
4.甲方拟通过股权的方式,将甲方公司转让给乙方,且乙方同意受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协议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公司整体出受让事项达成协议如下,以资信守。
第一条先决条件
1.1下列条件一旦全部得以满足,则本协议立即生效。
①甲方向乙方提交转让方公司章程规定的权力机构同意转让公司全部股权及全部资产的决议之副本;
②甲方财务帐目真实、清楚。国税地税无任何不良记录,无任何税务机关规定的应缴 ……此处隐藏11399个字……款金
额承担日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10.2 上述规定并不影响守约者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协议其它条款之规定,就本条规定所
不能补偿之损失,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
第十一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之解决
11.1 协议之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争议之解决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本协议之任何内容如与法律、法规冲突,则应以法
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11.2 任何与本协议有关或因本协议引起之争议,协议各方均应首先通过协商友好解决,
30日内不能协商解决的,协议双方均有权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协议修改,变更、补充
本协议之修改,变更,补充均由双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进行,经双方正式签署后
生效。
第十三条特别约定
除非为了遵循有关法律规定,有关本协议的存在、内容、履行的公开及公告,应事先获
得乙方的书面批准及同意。
第十四条协议之生效
14.1 协议经双方合法签署,报请各自的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并经
公司股东会通过后生效。
14.2 本协议一式三份,各方各执一份,第三份备存于 公司内;副本若干份,供报批及备
案等使用。
第十五条其它
15.1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方另行订立补充协议予以约定。
签署:
甲方: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
乙方: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