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 “自有资金”《征免税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署税[1999]791号,署税[2014]2号
申办条件:①按商品规范申报要求填写《进出口货物征免税申请表》一份; ②进口货物发票或合同(包括附件)的复印件两份; ③进口货物详细的用途说明,必要时还应提供海关所需的货物图片、技术说明资料等相关文件; ④海关出具的《海关进出口货物征免税备案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海关核销后退还申请单位); ⑤如进口设备需要“进口许可证“的,应提供其复印件一份; ⑥公司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⑦由项目单位(货主单位)出具并签章的授权本单位人员办理减免税手续的《授权书》(正本)。
办事程序:向海关提交申请材料--预录入--海关初审--海关复核--科长审核--处长审核--交企业
办理时限:正常情况下办理减免税审批需1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是
收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收费管理规定》
收费标准:商品清单30元/页
咨询电话:65396440/47/36 自有资金进口更新设备、技术及配备件证明
信息来源:外企处 【2014年12月24日】 作者:
一、法律依据
海关总署署税[1999]791号、《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进口设备有关问题的通知》(2014)外经贸资发第478号、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103号、《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国发[19 ……此处隐藏3491个字……本和复印件,1——7 、10、11项复印件海关留存;
8、9、12、13、14项正本海关留存
* 自有资金指企业储备基金、发展基金、折旧和税后利润。
二、企业办理进口货物减免税手续时,应向海关提供下列单证: 1.
2.
3.
4.
5. 进口货物买卖合同(应提供正本和复印件,复印件海关留存) 进口货物发票(应提供正本和复印件,复印件海关留存) 进口货物减免税申请表(手填单和预录入单,手填单须加盖公章) 进口减免税设备及配件的功能及用途说明申报表(单位盖章) 进口设备技术资料(如:产品说明书及图片)(单位盖章)
《外商投资企业进口更新设备技术及配件证明》或《技术改造项目确认登记证明》(复印件)
6. 有关部门批准的企业进口更新设备、技术及配备件清单(复印件)
7. 经审批部门确认的进口设备及配件清单(正本)
8. 海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单证
第五篇:自有资金承诺函自有资金承诺函
xxx科技局:
我公司于xxxx年x月x日自行立项并实施“xxxxxxxxxx”项目。经审查该项目符合xxxxxxxxxx项目的申报条件。
为此,我公司承诺:公司有能力提供该项目实施的计划投资xxxxxx万元,以保障该项目的顺利实施。
法人签字:
(公章)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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