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公司及项目合作协议书
公司股权转让及项目合作协议书
甲方:重庆一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重庆第十建设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就甲方(下称公司)股权转让及甲方名下的巴南区李家沱安置房项目(下称项目)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权转让
1、甲方将公司股权分次转让给乙方指定的自然人蒋志国、张德光持有,在乙方支付完毕项目保证金1500万元时,转让公司65%股权,余下35%的股权在甲方原股东全部取得项目约定的收益后,转让给乙方指定的人员。
2、乙方指定的蒋志国、张德光持有甲方原股东转让的股权,每次转让时,蒋志国、张德光各占50%。
3、股权转让协议及办理转让登记的时间由双方另行商定。
4、双方同意变更登记时,由张德光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二、项目合作:
1、甲方以项目现状进行合作,并负责项目的相关协调工作,监管公司财务,不参与项目具体的开发、建设
等工作。
2、由乙方指定人员组建项目开发、建设团队,独立承担项目开发、建设任务。
3、甲方原股东的项目投入按实际结算,在签订本合同一年内不计息一次性退还,同时向公司收取该项目总建筑面积180元/平方米的固定收益,支付方式在销售购买方巴南渝兴公司支付回购款时,支付给甲方原股东。
4、公司及项目优先支付完甲方原股东的投入及固定收益后, ……此处隐藏3523个字……第五篇:项目合作协议书(武汉森六公司)
项目合作协议书
项目出资人(以下简称甲方)和项目技术负责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 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武汉森六汽车配件公司容器,合同总金额为¥:玖拾柒万捌仟元整。甲方出资预付款以外的所有费用入股,乙方以项目和客户资源方式入股。
第二条.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在合伙期间合伙人出资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三条.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此项目结束。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双方协商解决。
第四条.双方共同经营,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也由全体合伙人承担。(乙方对外招待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第五条.此项目结束,所产生的营业额甲方收入为叁拾伍万贰仟元整(¥:352014.00元。包括森六公司先期预付款¥120140.00 元)。
第六条.此项目操作过程中,甲方负责生产、送货、质保期内售后服务。乙方负责客户沟通以及验收、收款等。
第七条.此项目产品验收合格,森六公司付款后十日内甲方需一次性支付乙方应得费用¥:贰万捌仟元整。(¥:28000.00元)。另质保金(¥:
贰万元整)由乙方负责,并归乙方所有。
第八条.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各持一份。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