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公有住房承租保证书
保证人: 性别 身份证号码
现住址 与被保证人关系
被保证人: 性别 身份证号码
现住址 与被保证人关系
根据《xxxx市公有住房变更承租人管理办法》有的规定,保证如下:
被保证人申请承租 区 号公有住房,因其现为未成年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暂时无法履行承租公有住房的义务,为此我作为其监护人,保证依法履行承租公有住房义务,维护被保证人承租公有住房的合法权益。
上述保证内容是我本人自愿的真实意思表示,我原为此承担法律责任。
保证人: 年 月 日
第二篇:北京市公有承租住房拆迁补偿相关问题明析
北京市公有承租(推荐打开:WwW.)住房拆迁补偿相关问题明析 (2014-11-16 11:31:14)
一、解说:
根据相关规定,通常情况下,拆迁补偿的受偿方为被拆迁人,即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但是在存在公房租赁关系的情况下,被拆迁人也就是公房租赁关系中的出租人只有在与从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或对承租人进行安置后才能获得补偿。在被拆迁人(出租人)对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情况下,不存在对承租人的金钱补偿问题。但在解除租赁关系的情形中,被拆迁人(出租人)通常以向承租人支付一定的金钱作为买断承租人承租权的对价。(就是说,有两种处理方式可供选择。)
二、法律依据:
1.《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第二十 ……此处隐藏5360个字……赁使用,以网点为单位。首先安排本社员工,员工因工作调动,无论农村社调至城区社,还是城区社调至农村社,或城区社调城区社,农村社调农村社,必须将原所在单位的住房退出,到新单位租赁住房,新单位住房紧张的由联社统一调剂指定租赁。已调动工作原住房不退出的,按最高档次收取房租,并由人事部门从其工资扣缴房租。
五、租金收取的范围
1、租金收取是指信用社公有的住房。按城区社和农村社划分,城区社按规定收取租金,农村社正常安排居住的员工暂时免收租金(不服从联社统一安排的除外)。
2、下列社属收取租金的城区信用社:营业部、冷水滩社、珊瑚社、天桥社、菱角山社、上河线社、仁湾社、马路街社、上岭桥港子口社、竹城社和江东社。
六、租赁价格。信用社公有住房的租金按下列几种情况收取租金:
1、在本社工作和居住,由联社统一调剂租住的住房每月每平方米按1.5元收取租金。
2、经联社同意安排租住的退休员工每月每平方米按1元收取租金。
3、非本社员工和非联社统一调剂的;本社员工但非本人居住的和占两套住房的在职员工和退休员工;农村社不服从安排的按每月每平方米5元收取租金。
4、所有租房户水电费按表另行收取。
七、每位信用社员工经联社批准只能租住一套住房,双职工只能租住一套住房,联社机关有房户不准再租住房。非本联社员工和外单位人员及家属不经联社批准不得租住信用社住房。
八、所有租住信用社住房的在职和退休员工,都要与联社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金档次对号入座,对拒签合同又不搬出的,扣除其住房公积金。
九、本管理办法自下文之日起执行。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