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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报告

时间:2023-06-06 08:06:27
卫生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报告(全文共906字)

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报告

**卫生健康局:

2021年10月29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督查指导组对我院和村卫生室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了督查指导,并对存在的问题给我们进行了反馈,在收到反馈后,我院根据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在全院范围和所有村卫生室进行了自查和全面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

1、预检分诊制度执行不到位。

2、未设置规范的医疗废物暂存场所,产生的医疗废物与可回收医疗废物均放置于卫生间内,未提供出与医院的医疗废物转运交接登记记录。

3、村卫生室放置于预检分诊点地面的1桶鸿洁日化牌消毒液瓶身标注限用日期为2021年2月1日,已过期。

二、整改措施

1、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和首诊负责制度。我院实行24小时值班制,对预检分诊点值班人员进行排班值守。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预检分诊操作表》开展预检分诊工作,对所有来院就诊患者进行体温检测,查验“三码”(健康码、行程码和新冠肺炎疫苗接种记录),并对所有来院人员进行信息登记。对红黄码人员、发热患者或有流行病学史、接触史、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等情况,且有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咽痛和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临床症状的就诊患者,立即指导患者做好个人防护,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闭环管控”图的要求第一时间报告并严格闭环管理或者转送至定点医院就诊。

2、规范设置医废暂存点。我院将医疗废物暂存点设置于一楼门诊卫生间内,相对独立于医疗区和生活区。及时清理了暂存点里的可回收医疗废物和其他杂物,确保暂存点只存放不可回收的医疗废物。暂存点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全部配备了医疗废物黄色垃圾桶和垃圾袋。配备专人管理医疗废物暂存点,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暂存点。定期对暂存点的医疗废物转运至**第二人民医院并进行交接登记。

3、村卫生室规范配备消杀用品。村预检分诊点设置于村委会院内,村卫生室的消杀用品是卫生院统一调配的。督导检查发现的过期消毒液是村委会放置于院内用于村委会院子喷洒消毒的消毒液,不是卫生院配备的消毒液。29日和30日我院组织专人对我辖区所有的村卫生室的消杀用品进行了全面自查整改,确保足量的消杀用品并全部在有效期内。我院给村卫生室配备的84消毒液生产厂家为德州安卫士消毒制品有限公司,有效期为2022年8月1日。

我院将以此次督导检查为契机,高度负责,按照上级的工作要求和部署,进一步落实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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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31日

安定区** 2021年10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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