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印室及复制机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复印室及复印设施使用管理,打造高效、节约办公环境,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xxxx419房间设置为复印室,复印室内设置快速复印机一台,支持多页复印、按份自动装订等功能。
第三条各处室需要使用复印室,请到办公室办理复印登记,用毕后请带走底稿、废纸、杂物,保持复印室环境整洁。
第四条老复印机能够满足复印需求的,原则上在老复印。
第五条复印材料时,原则上使用双面模式复印;单份资料少于3页纸张的,原则上不使用自动装订功能。
第六条复印多份材料时,应先印1份材料,查验无误后在多份印制,避免因操作失误造成纸张等耗材浪费。
第七条复印部门及复印人员应根据材料使用需求,严格控制复印数量,复印原稿应妥善保存,以备临时加印。
第八条复印人需确保复印原稿无双面胶、书钉、曲别针等可能造成复印机故障的异物。
第九条复印室禁止复印与工作无关的材料和涉密材料。
第十条复印过程中,发生故障或其他异常现象,请复印人第一时间联系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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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