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利用寒假回到毕业中学从事招生宣传信息员服务活动,是开展社会实践的有效途径,有利于提升个人能力,加深与母校的感情,扩大我校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一、报名条件
1、我校在册大学生,热爱学校,了解我校基本情况及招生宣传工作的相关规定和流程;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3、有较强的责任感和较高的工作积极性,具备吃苦耐劳的精神,愿意为学校开展招生宣传工作;
4、有较强的沟通交流能力,待人热情;
5、服从招生办的统一安排。
二、活动内容
招生宣传信息员经培训掌握学校有关招生政策及信息后,利用寒假回家期间,携带招生办统一印制的宣传资料,回到毕业中学,向学校领导、老师和学生宣传介绍学院的发展历程、办学优势和学科特色;结合个人的切身感受,与高中在校学生分享大学多彩生活,解答学生提出的一般性问题;依照学校的招生规定解答师生的咨询,动员学生报考我院;针对高中学生的阶段特征,广泛开展调研,收集有意向报考我院的考生信息。
三、活动要求
1、增强安全意识,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学校招生宣传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自觉维护学校利益和声誉;
2、诚信待人,实事求是,提前学习、熟悉宣传材料,全面客观地宣传学校的特色与亮点,对于不清楚、不明白或把握不准确的问题,暂不予回答或经请示后回答;
3、讲求实效,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和渠道,将宣传效果最大化;
4、在招生宣传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或重要事项须及时与招生办取得联系;
5、认真做好调查研究,包括总体效果、中学及考生对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最终以一篇调查报告(含照片)的形式上报招生办,在招生宣传工作结束后应取得走访学校的简要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