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三保”问题风险自查报告
根据区财政局《关于梳理排查“三保”问题风险有关情况的通知》(江海财预[2021]7号),为贯彻落实“三保”工作要求,切实兜牢“三保”底线,坚决防范基层“三保”风险,现对我局“三保”问题风险有关情况进行梳理排查,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局“保基本民生”项目自查情况
对照中央和省明确的基本民生项目保障目录和标准,经梳理核实,我局并无主管的基本民生项目。
二、我局“保工资”项目自查情况
对照中央和省明确规范的工资、津补贴项目和标准范围,经梳理,“保工资”项目中涉及我局的项目有:在职国标工资的“行政和公检法部门”、在职年终一次性奖金、离休人员经费地方津补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在职工资附加性支出、机关人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差额拨款单位财政补助职业年金等8项,经核实,上述8项经费均已足额落实国家和省定“三保”标准。
特此报告。
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