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清运劳务购买合同
甲方:临澧县**景区服务中心
乙方:**
为了创建整洁、优美的景区环境,提高景区整体环境和卫生质量,经甲乙双方协商,现就**景区垃圾清运工作进行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内容
1、乙方负责甲方**景区范围内的垃圾转运工作,包括**主体、停车场、文学创作基地等景区内垃圾桶的垃圾转运。
2、乙方负责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将垃圾转运到合法合规的地点,不得将垃圾转运到污染环境、影响住户或影响交通的地点,不能造成投诉或群众不良反映。
二、权利与义务
1、甲方为乙方垃圾转运提供便利条件,景区生活垃圾入桶,确保交通畅通,及时为乙方支付承包费用。
2、乙方应具有垃圾转运的人员力量、专业设备等、包括专门的垃圾转运车辆及其工具。加强安全管理工作,购买人身意外保险等。
三、购买事项
1、甲方采取按年度购买乙方转运垃圾的方式,确定劳务购买事项。
2、乙方服务时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3、双方商定,2020年度垃圾清运劳务费为人民币叁仟元整(小写:¥3000元)。
四、结算方式
甲方于2021年12月30日之前,对2021年度的劳务购买费予以结算。
五、其他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章):*** 乙方(章):
负责人或代理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