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艺术乃是有意味的形式
英国艺术理论家克莱夫•贝尔在«艺术»一书中提出“艺术乃是有意味的形式”。
贝尔认为:大部分甚至所有的艺术品中必定是存在着某种特性的,离开了这种特性,艺术品就不能作为艺术品而存在;有了这种特性,任何被艺术家创造出来的艺术作品至少是不会一点价值也没有,那么这是一种什么性质呢?那“有意味的形式”就是唯一解释。在分析这几句话前,我认为我们必须首先搞清楚究竟什么是艺术,或者说我们怎么理解“艺术”这两个字的即艺术观念。这个观念并没有统一的解释,艺术理论家们都曾给出不同的答案,进而造就了不同的艺术流派和思潮。那我就发表一下我对艺术的理解。
我认为艺术是通过借助一些手段或媒介,比如色彩,声音等,来塑造故事人物形象、营造氛围,以此反映现实、寄托艺术家情感的一种文化。艺术家们在创造艺术作品时,用形象来反映现实,但比现实有典型性的社会意识形态。艺术作品的形式千变万化,包括艺术语言组合和结构。好的艺术往往具有一定的美学价值或者哲学价值。但是好的艺术不一定能被大众所接受,有时候人们只看到他们想看到的,这就造成了创作者所做的一些好的艺术及其所想表达的内容不能被很好地看到即艺术品不一定具有大众层面的娱乐性,因此好的艺术品需要好的内容要与适当的形式结合。
基于以上观点,那么“有意味”则是艺术作品所表现得情感,或者是其所反映的社会现实,哲学价值和 格调。“形式”是艺术中的一个基本元素,是艺术作品的色彩,线条,造型图案,或者文学语言,印象节奏旋律。我认为“有意味”很大程度上来源于艺术创作者所扮演的社会角色,和其所具备的人文修养,那么这种“形式”更取决于艺术创作者的形象思维。其次我认为物化作为艺术传达活动,在把“胸中之竹”化为“手中之竹”的阶段,也是十分重要的。为了流畅,出色的表达,艺术家必须对自己所使用的媒介拥有深入的认知,例如作曲家必须对所有乐器及其音色了然于心。那么杰出的艺术家对于这些艺术媒介大多具有超常的敏感,这样才能把它们恰到好处的运用于创作之中。
终上所述,我认为“艺术是有意味的形式”这句话其实就是克莱夫•贝尔关于“艺术作品形式与内容谁更重要,谁决定谁”争论的一个答案。针对这个争论我认为并没有确切的答案,从接受角度来说,形式先于内容,形式选对了,内容才得以被更多人看见,像有的人就喜欢看书,通过涛涛文字,来感受创作者所表达的情感,有人偏向看画展,通过视觉的享受和刺激来感受作者所表达的氛围。但是总的来说,我更倾向于艺术离不开形式,同样艺术也离不开内容,同样,形式是内容的形式,内容是形式的内容,两者共生,缺一不可。
“观文者披文以入情,沿波讨源,虽幽必显”。(引用:周振甫«文心雕龙今译»)个人理解:看文章的人通过文字来探索作品主题和作者情感,沿着文辞找到文章的源头,即使意思深幽也可以显现出来,被看文章的人所理解。这句话中文是读者与艺术创作者的媒介。如果缺乏对于艺术形式的理解,那么也会对艺术作品的解读产生阻碍。完美的艺术形式和深刻的思想内容结合在一起,那么二者的有机统一,足以使形成一个完美的艺术作品,并使其有着令人惊讶的感人魅力。比如«艺术学概论»一书中103所列举的19世纪末期,雕像家罗丹为大文豪巴尔扎克创作雕像的故事。罗丹选择长袍遮住身体,放弃细枝末节,把观众的目光集中在双眼上,以简练朴素的艺术手法来凸显巴尔扎克的内在气质,以形式最大限度的简化来达到形式与内容的完美统一,这一事例完美地体现了艺术作品的形式与内容的共生性的特征。
综上所述:我认为完美的艺术作品,是完美的艺术形式和深刻的思想内容两者有机结合,,然而艺术形式的多样化,需要艺术家对自己进行艺术创造使用的媒介要十分的熟悉,加以艺术实践,不断寻找具有美感的艺术形式,内容和主题选材方面要反复回味琢磨,使其源于生活的同时要高于生活。艺术家心中总有一团似火的热爱,每一份炽热的热爱,都值得被用心对待。